2023年9月7日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了常住建【2023】200號文——關于規范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計價辦法的通知,其中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費用,文件指出“建設單位應在工程造價中列出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其中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超危工程),應分別作為專項施工費用在工程量清單中單獨列項計價,工程量清單未作列項且投標未作增項報價時,按工程量清單缺項處理;工程量清單列項和特征描述與規定不符時,按工程變更處理。”文件還指出“發包人應根據圖紙和清單要求,以及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和技 術情況,擬定超危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項施工費用,列入 最高投標限價。 承包人應按照圖紙和清單要求,制訂專項施工方案自主報價。專項施工方案經專家論證后,不論有無改變,工程結算時, 報價不作調整。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超危工程增項,工程結算時, 不作為工程量清單缺項。”
而對于承插型盤扣式支架等措施項目費用,文件指出“工程項目使用承插型盤扣式支架等措施的,應在工程量清單列項和特征描述等造價關鍵因素上予以明確。上述因素不明確時,按項目特征不符處理。按現行計價定額模板、腳手架工程相應分項分別列項計價的承插型盤扣式支架項目應調整綜合單價。調整方法為按相應分項以現行價格調整后的人工費和材料費為基數,分別乘以調整系數,機械費不調整。”